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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8条人命=(90-7.5)万RMB

刚吃晚饭的时候,得知江苏东海镇的陶氏父子获赔90万的补偿金。说实话,听到这个结果我挺感慨的,不该这样的,这样会让更多后继的、一心只为钱财的、图谋不轨的人蓄意去敲诈政府。我们的地方在面对这样的事情的时候,更多的不是要考虑用钱去解决这个问题。使用钱作为解决事情的万能钥匙,只会导致我们的社会风气更加的差。
说实话,我更想看到的结局是:严惩当局官员,给予这种不正的拆迁之风严厉的斥责。否则,连官员心里都会有一个印象:强拆没事,死人没事,最后多赔点钱就是了,反正卖地的钱海了去了。
我很期待这事情能够有更进一步的结果,说实话。不过,往往地方的压力大过于天,为了地方的声誉,共和国的和谐,往往会听到上面讲: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否则闹来闹去,对地方的形象不好,对共和国的声誉也不好。这话太熟悉了,就泉州这小地方的地方,也是这么讲的:不要告政府呀,否则闹起来,对泉州的形象影响很不好。太可悲了,我甚至怀疑全中国的所有地方官员都有通过统一的培训,说的所有官话、套话都如此的一致。以至于原本充满温馨的语言从这些地方口中出来都显得那样的冷漠、无情。。。因为他们的出发点是官僚的,是自利的,没有从弱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。其实这也不能责怪我们的地方,制度使然,他照顾你这些小民了,你们生活好了,毫无疑问,这是位好官,但你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小民能让他升官吗?他升官发财靠的是鸡滴屁,靠的是网上的人脉关系。换成是我,我也不管你们这些刁民的死活,顾好上头就好,下面不死人,死人不闹大就好。。。
悲哉、痛哉。。。
拆迁为何越来越血腥?
说人话的,都不是官,是官,都不说人话。。。以上博文这段话我感触很深:

实际上在许多暴力拆迁的过程中,被拆迁方的利益从来就没有得到过地方政府的尊重。许多地方政府在给出一个拆迁价格后,被拆迁方不接受,接下就意味着暴力拆迁的介入。有的地方政府甚于连拆迁价格都没有与被拆迁方商谈,连拆迁协议都没有与被拆迁户签订,就贴出一纸公告限令住户几日内搬迁。

我所经历的这次拆迁,地方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,一点差异都没有。地方根本没把我们当人看,而且是把我们当猴耍一样。因为他们是来拆你家的,要赔你什么、不赔你什么,他们说了算。作为产权的所有人,面对这样趾高气扬的掠夺者,该是怎么样一种感受?
希望我们的国家领导人说话是算话的:“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、更有尊严!”
我也想尊严一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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